巴中市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09:00至4月12日09:00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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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领推动巴中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巴中市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的通知》(巴委〔2021〕132号)、《巴中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巴委人才组〔2022〕5号)精神,现就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引进人才
(一)引才计划
统筹引进企业人才407名。其中:市本级40名、巴州区62名、恩阳区20名、南江县196名、通江县37名、平昌县2名、巴中经开区26名、文旅新区2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请查询《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才企业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相关岗位引进到合适人才时止,最晚不超过2024年8月31日。
(三)报名方式
企业引才实行邮箱报名,考生选择拟报考岗位,电话联系企业相关负责人,将报考资料扫描为电子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企业指定邮箱。若有疑问,请拨打《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才企业岗位一览表》中相关企业预留电话咨询。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引才企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自行组织开展,审核结果通过电话通知考生。
(五)考试考核
引才企业自行确定考试(考核)方式并组织实施,择优确定引进对象。引进对象名单,分别由市国资委、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于2024年8月3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六)政策待遇
统筹引进到相关企业全职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发放40万元、40万元、15万元、10万元安家补助,选择以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的,补助标准可上浮25%。统筹引进到相关企业全职工作的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其他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毕业的大学本科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5年生活资助。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二、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一)引才计划
事业单位共引进编制内人才492名。
综合类岗位(含医疗机构行政管理岗位)引进223名,其中市本级34名、巴州区24名、恩阳区32名、南江县23名、通江县49名、平昌县54名、巴中经开区2名、文旅新区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请查询《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才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一览表》(附件2)。
教育教学类岗位引进93名,其中恩阳区20名、南江县6名、通江县16名、平昌县44名、巴中经开区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请查询《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才事业单位教育教学类岗位一览表》(附件3)。
卫生诊疗类岗位引进176名,其中市本级40名、巴州区12名、恩阳区11名、南江县31名、通江县41名、平昌县39名、巴中经开区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请查询《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才事业单位卫生诊疗类岗位一览表》(附件4)。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愿意服从组织安排,在巴中服务不低于5年;
(5)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具体条件
报考巴中事业单位引才岗位,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层次人才(包括A类、B类、C类人才)。A类人才为45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B类人才为40岁以下(1984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C类人才为35岁以下(1989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包括D类、E类、G类人才)。D类人才为35岁以下(1989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国家和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规定可考核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E类人才为35岁以下(1989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G类人才为30岁以下(1994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
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报考时提供规定学制内正常毕业取得的学历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市外在编在岗人员还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一致。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第二学位专业须与需求专业一致,且所属学历层次与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须一致。本硕、硕博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考生,具有岗位需求专业学习经历的也可报名。
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报考市本级综合类岗位的,毕业学校应为QS、U.S.NEWS、TIMES、ARWU最新排名中,至少3个排名前300名的高校;报考县(区)综合类岗位和教育教学类岗位的,毕业学校应为QS、U.S.NEWS、TIMES、ARWU最新排名中,至少3个排名前500名的高校;报考卫生诊疗类岗位和乡镇岗位的,不限制毕业高校。
3.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考生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也可报名:
(1)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
(2)因所在高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高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但所在高校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但经国内开设需求专业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证明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市人才引进: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市外在编在岗人员未按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地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市外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未征得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的。
(3)巴中市内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巴中市人才引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放弃资格不满三年的;已通过巴中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遴选、招聘、选聘、考调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在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辞聘)不满三年、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明确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人事(学籍)档案中有学历、经历、年龄等造假情形的。
(7)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
事业单位引才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bm.e21cn.com)。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8日09:00至4月12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
考生要仔细阅读“公告”和“事业单位岗位一览表”(附件2、3、4)、《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详细了解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事业单位岗位。
报名时,考生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注册登录考生之家报名网站,填写《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才事业单位岗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同步上传本人签字捺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考生报名时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填报的身份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须一致。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①职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②“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XX.0X—20XX.0X 在XX省X市X县X学校读高中;
20XX.0X—20XX.0X 在XX大学XX专业读本科(取得XX学位);
20XX.0X—20XX.0X 在XX大学XX专业读研究生(取得XX学位);
20XX.0X—20XX.0X 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职务;
20XX.0X—至今 在XX(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X职务。
③“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若有疑问,可拨打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咨询:
①综合类岗位: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0827-5286056;巴州区,0827-5225256;恩阳区,0827-3368036;南江县,0827-8855077;通江县,0827-7221021;平昌县,0827-6387565
②教育教学类岗位:市教育局,0827-5813636
③卫生诊疗类岗位:市卫生健康委,0827-5273666
2.资格初审
考生请于4月9日09:00至4月13日0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岗位机会。考生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其中,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资格初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各县(区)综合类岗位资格初审由县(区)党委组织部负责;教育教学类岗位资格初审由市教育局负责;卫生诊疗类岗位资格初审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后,请考生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初核。在后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3.确认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考试考务费为50元。请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4月14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在缴费后将减免考试考务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打包,于2024年4月2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scsbzswrcb@163.com。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4.岗位调整
同一岗位缴费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缴费考生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如有A、B、C类考生缴费,A、B、C类缴费考生人数按1:1比例折算、其他类别缴费考生人数按3:1比例折算,两者之和即为该岗位开考名额,但不高于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如无A、B、C类考生缴费,按3:1比例调减开考名额。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公布。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的缴费考生,如有同类型岗位引进同一专业且考生同意岗位调整的,由市委组织部按“先同区域层级调整、再跨区域层级调整”方式调整岗位,岗位调整情况将在巴中党建网予以公告;不愿意进行岗位调整或无岗位可调整的,由报名网站退费。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方式
同一岗位缴费人员有D、G类的,或开考比例高于5: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缴费人员无D、G类且开考比例低于或等于5:1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只参加面试考核。
2.考试考核时间
本次事业单位引才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4月20日、面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5月11日,若有调整将及时在巴中党建网公告,请注意查询。
3.笔试有关事项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综合素质测试或业务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类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教育教学类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卫生诊疗类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参考《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需要进行业务技能测试的,测试内容由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3)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公告发布后,缴费(含减免费用)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A4纸彩色打印,字迹、照片须完整清晰)。
考试当天,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4)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党建网公布,对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在成绩公布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查分申请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委组织部(市政中心11-12室)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考生笔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本次笔试同层级或同类别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巴中党建网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对象。①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②不需要进行笔试的缴费考生。
(2)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从报名网站上彩色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2寸免冠彩照2张(与《报名信息表》照片同底版)、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岗位要求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5.面试有关事项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随即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面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综合类、卫生诊疗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教学类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艺体类学科考生还应进行特长展示)。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6.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不需要进行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需要进行笔试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具体时间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其中,体检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市本级(含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事业单位岗位拟引进对象考察由岗位主管部门及其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县(区)事业单位岗位由县(区)党委组织部统筹组织实施。
1.体检
(1)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确定。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体检对象面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本次面试同层级或同类别形成竞争态势岗位体检对象的最低面试成绩。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引进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对象达不到引进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递补
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确定。
递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须等于或高于全市本次引才同层级、同类别形成竞争态势岗位体检对象的最低面试成绩。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论为合格人员,由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出具调档函调阅个人档案,经审核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形成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信访举报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系巴中市外在编在岗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调动手续。
(七)待遇与管理
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引进协议,明确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如引进人才系巴中市外在编在岗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引进协议,明确服务期不少于5年。
签订正式引进协议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可在岗位有空缺情况下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七、八、九级职员岗位,执行对应的职级(职员等级)待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首次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引进人才,在用人单位岗位无空缺时,可通过“特设岗位”方式聘用到相应岗位。引进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乡镇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大学本科所学专业报考考生除外),分别由同级财政发放40万元、4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选择以购房券兑现安家补助的,补助标准可上浮25%。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还可按规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因人才公寓房源短缺导致无法租住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租房补助。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引才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中共巴中市纪委巴中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三、特别提醒事项
(一)《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官方发布网站为巴中市人民政府官网(www.cnbz.gov.cn)。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具体公告发布官方网站为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请考生注意查询及甄别,因考生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引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或售卖的辅导教材等,均与本次引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若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通过咨询电话告知主管部门。因无法与考生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处理。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如引进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引进人才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本公告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2.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才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一览表
3.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才事业单位教育教学类岗位一览表
4.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才事业单位卫生诊疗类岗位一览表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7日
原文标题:四川省巴中市2024年上半年统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zswzzb.gov.cn/tzgg/22885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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